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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的手续

已有 346 次阅读  2019-03-04 16:10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律师会见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刑事律师及时会见到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案件的辩护至关重要。如果能在第一时间会见到嫌疑人,可以了解到案件事实和情节,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应对方案,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刑事律师要想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及时会见到嫌疑人,必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会见手续。今天舒城律师聊一聊律师会见手续的问题。
  律师会见手续之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该款明确规定了律师会见需要提供哪些手续。律师事务所证明为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委托书为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法律援助公函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指定辩护函。
  除此之外,初次会见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或者结婚证等能证明双方近亲属关系的材料。
  律师会见手续之委托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是取得律师会见手续和材料的前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嫌疑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外,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实务中,一般都是近亲属,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指定某刑事律师作为嫌疑人的辩护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律师会见手续之文书八
  签订委托合同,交纳律师费后,可以持委托合同到律师事务所开具出律师会见所用的证明,也就是文书八。看守所在办理会见手续时,并不审核委托合同,只要有文书八就证明委托关系成立了,可以办理会见。
  律师会见手续之委托人身份材料
  律师在第一次办理会见手续时,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结婚证或者户口本等能证明委托人与嫌疑人之间系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能是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除此之外的其他人是不能委托律师为嫌疑人辩护的。本人经常会遇到,自称朋友关系的人想要为嫌疑人委托律师,一般我都会明确拒绝接待,告知只能近亲属委托。
  准备好以上的律师会见手续后,就可以到看守所顺利会见到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了,为其提供辩护。
  需要准备哪些会见手续和材料?刑事案件,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除了监视居住外,一般都羁押在看守所。辩护律师介入后,需要及时到看守会见,了解案件情况,给嫌疑人提供专业刑事法律咨询。那么,要保证及时、顺利在看守所会见到嫌疑人,就需要提前准备刑事诉讼法及看守所规定的律师会见手续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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