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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征地、房屋拆迁时的各项货币补偿你都知道吗?

已有 15 次阅读  2024-04-20 05:36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拆迁还没有签字,家里被强拆了怎么办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292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从上述两条规定中可以大致了解征地、拆迁的时候应当获得哪些补偿。

  土地补偿费针对的是集体土地,是根据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不会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而是发放到村委会,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决定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并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中称之为临时安置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制定。集体土地上征地时称之安置补偿费,补偿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同样是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在集体土地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和青苗等作物,其补偿标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制定的,且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

  国有土地上的是有房屋的补偿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需要经过相关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停产停业损失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已经停产停业失去的经营所得,也就是经营利润,还有一个是因为停产停业造成的不得不产生的支出,比如设备或商品的搬运费、职工工资和福利、职工遣散费等等。

  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费用补偿比较多,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还有奖励金、房屋装修和装饰的补偿等等。而且各项补偿因为征收项目、土地性质的不同,其补偿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而被征收人因为对各项补偿的了解不多,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非常容易忽略应有的补偿项目,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对补偿内容有疑问或者对补偿金额不满意的时候要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律师,通过各种司法程序获取合理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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