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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品牌纠纷,海风教育获赔55万

已有 147 次阅读  2019-03-11 14:54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下称杨浦法院)“海风教育”经营者上海风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风创公司)起诉河南海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海风公司)、上海亿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亿阁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南海风公司及亿阁公司侵权成立,须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字样,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55.5万元,并连续30天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澄清声明、消除影响。

知名品牌遭遇纠纷

据了解,创立于2010年的“海风教育”在线教育平台,一站式覆盖小学、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各类补习需求,已累计辅导超过15万名全国各地学员,是国内在线基础教育(K12)领域知名品牌之一。

2018年4月,在经过前期调查取证后,风创公司向杨浦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于2015年获准注册第14016043号“海风教育”商标,核定使用在学校(教育)、辅导(培训)等类别上,并在经营中持续使用“海风教育”这一品牌。河南海风公司2017年成立后,运营“海风升学”教育平台,提供高中课程在线教育培训等服务。风创公司认为河南海风公司在经营中突出使用“海风升学”“海风”“河南海风”“海风教育”等字样,属于商标性使用,且河南海风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其“海风教育”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相同或类似,极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侵犯风创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河南海风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非突出使用“海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企业全称,构成对风创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亿阁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风创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作为字号,不得在官方网站、服务协议书、业务资料中突出使用“海风升学”字样,二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河南海风公司在官方网站首页上端显著位置连续30日发布澄清声明,消除影响。

一审认定侵权成立

杨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河南海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海风”字样、赔偿风创公司经济损失55.5万元,并连续30天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澄清声明、消除影响。

针对判决结果,风创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判决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有助于增强企业打造品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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