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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已有 62 次阅读  2018-12-15 10:27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无处分权人利用合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那么该如何对待这些合同的效力呢?

  北京婚姻律师说到所谓无处分权人,就是对归属于他人的财产而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权利或者虽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在该财产上负有义务而对此不能进行自由处分的人。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如果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那该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无权处分的本质是处分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了属于他人财产,从而侵害了其他人的财产权。如果处分人在合同订立后取得了财产权利或者取得了对财产的处分权,就可以消除无权处分的状态而使合同产生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是终止的情况,而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虽然不能产生当事人之前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但也并不是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要使当事人负返还财产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样而言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也存在有民事责任。然而如何划分这些民事责任,来解决双方之间民事争议的,一般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中订立有解决争议的条款存在,当事人希望用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法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该类条款的效力是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与否、变更与否、终止与否都不会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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